第四章 评标办法

4.1 价格评审
本项目价格评审采用低价优先法。

4.2 价格分计算（价格分 30 分）
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，得价格满分 30 分；
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 (最低报价 / 该投标人报价) × 30 计算，最高不超过 30 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