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12315 / 平台投诉话术（可直接复制）】

您好，我于 【购买日期】 在 【平台 / 渠道】 的「【商家名称】」购买「【商品名称】」（订单号 【订单编号】），商家宣称使用牛肉制作，实付 2 元。

经测算，该商品单价折合 6.0 元/100g，远低于牛肉真肉成品合理下限（约 9.95 元/100g），高度疑似以鸭肉/鸡肉/淀粉等廉价原料冒充牛肉。

我已留存订单截图、菜品详情页（含配料表）、实物照片与客服沟通记录。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五条，经营者以假充真属虚假宣传，请依法调解，判令商家退货退款并按三倍赔偿（不足500元按500元计），合计不低于 500 元。

订单号：【订单编号】，投诉人：【消费者姓名】。
